(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23日,福安市公安局溪潭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拘留一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贵以非法占有福安市溪潭镇廉村某处土地为目的,于7月8日雇佣挖机师傅对被侵害人陈某文、陈某松、陈某兴等人种植在该土地上的椿树进行损毁,经有关部门鉴定被损毁椿树价值1万余元人民币。
目前,福安市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贵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供稿:溪潭派出所
编辑:王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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