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到来,按照惯例,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对外通报了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情况。可喜的是,历经多年强力禁毒,我国毒品犯罪案件大幅下降。
■ 行动:
公检法依法履职形成强大合力
【资料图】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全国公安禁毒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开展禁毒严打整治行动,大力整治突出毒品问题。”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魏晓军说。
基于此,公安机关统筹境内境外两条战线、网上网下两个战场,持续开展“百城禁毒会战”“两打两控”“净边”“清源断流”等专项行动,创新“拔钉追逃”“集群打零”“网上扫毒”等战法,狠狠打击了贩毒团伙网络。2013年至2022年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07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28万名,缴获毒品651.9吨。
魏晓军介绍,我国列管易制毒化学品达到38种,超过联合国管制品种14种。近年来,公安机关建立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深入开展制毒物品清理整顿工作,完善最终用户审核、流失监测、进出口核查、来源倒查机制,强化往来重点国家双向查控,严密防范制毒物品流入境内外制毒渠道。十年来,全国缴获制毒物品3.27万吨,制毒物品流失明显减少。
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治罪与预防齐抓、严惩与治理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强化诉讼监督,结合办案及时发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监管责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介绍,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介入侦查3000余件,监督立案8000余件、9000余人。
随着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大幅上升态势。最高检于2021年10月向国家邮政局制发了“七号检察建议”,并抄送交通运输部等12个相关部门。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3000余人,有力遏制了寄递毒品犯罪的高发态势。
作为审判机关,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具有武装掩护、以暴力抗拒查缉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以及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李睿懿介绍,2022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3.7万余件,判决生效5.6万余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3万余人,重刑率达23.66%,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15个百分点。
■ 成效:
破获案件、批捕人数、审结案件均大幅下降
强有力的侦办、起诉、审判环节,共同形成严打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毒品犯罪活动、吸毒人员、毒品危害实现‘三个同步下降’,禁毒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国忠在6月21日的发布会上提到。
破获案件、批捕人数、审结案件均大幅下降,三部门通报的数据有着共同的鲜明特征。
全国破获毒品犯罪案件从2015年最高峰时期的16万余起降至2022年的3.5万起;2022年,全国新发现吸毒人员7.1万名,较最高峰时期下降86.6%;全国现有吸毒人员112.4万名,较最高峰时期下降56%。
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37.3万人,同比下降40%;起诉毒品犯罪46.7万人,同比下降33%。
2018年至2022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数量持续下降,2022年降至3.7万余件,较2015年高峰时期下降73.38%;毒品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从2018年的8.35%降至2022年的3.59%。
公安部指出,经过高压打击,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最高检认为,批捕起诉数据的下降,说明禁毒工作稳中有进、趋势向好、成效显现,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最高法表示,在严厉惩处和有效治理下,我国毒情呈现整体向好态势。
■ 新问题:
麻精药品流入涉毒渠道问题不容忽视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毒品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顽固性、反复性强。特别是在全球毒潮持续蔓延的大背景下,随着我国新型冠状病毒实施‘乙类乙管’,涉毒违法犯罪反弹回升风险加大,我们仍面临‘外防毒品入境、内防毒品滥用’的双重压力。”魏晓军指出。
“新型合成毒品名称、种类不断翻新,更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不法分子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卖、吸食,检察机关起诉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案件大幅增多。”元明强调。
“涉甲卡西酮、γ-羟丁酸、合成大麻素等新型毒品犯罪总体呈上升态势。医疗用麻精药品和依托咪酯、‘笑气’等非列管物质流入涉毒渠道问题不容忽视。”李睿懿表示。
面对显著成果,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均清醒认识到,禁毒没那么简单,新问题逐渐显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滥用问题正在被关注。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法定性原则,没有被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则不能被认定为毒品。
我国正在加大对此类药品的管控,截至目前已宣布管制456种麻精药品,并整类列管了芬太尼类物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世界上列管毒品最多、管制最严的国家。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今年7月1日起,奥赛利定等6种药品也将被列入麻精药品目录管理。
“部分医疗从业人员在管理、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导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失控,甚至流入制贩毒渠道。”元明在6月25日的发布会上指出麻精药品问题的主要原因。
在6月26日的发布会上,最高法公布了10起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其中4起涉医疗用途麻精药品滥用,占比为历年最高。这些案例中,有的伪造资质骗购大量麻醉药品出售给贩毒人员,有的违规购买精神药品出售给吸毒人员,甚至有医务人员多次向吸贩毒人员贩卖精神药品牟利。
对此,公安部部署深入开展打击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清理排查、网上管控、专案侦查力度,严密防范新型毒品研发制造,确保国内没有形成规模性新型毒品滥用。最高检将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压实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避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脱离管控;多维度形成工作合力,切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网络销售渠道。
最高法通过召开全国性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为此类案件审判提供规范指引。今年4月,最高法向全国高院下发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涉麻精药品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总体要求。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欧阳南平还向大众呼吁,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科学、安全、合理服用麻精药品;同时,要管理好自己的合法用药资料,防止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也呼吁依法从事管理、使用麻精药品的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严把麻精药品‘出口’关,与我们一道,共同致力于保护人民群众免受麻精药品流失滥用之害。”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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